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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分类
点击次数:325更新时间:2021-06-09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组织形式之一,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发起的组织,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东就其所认的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股票一般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形式经创立大会讨论通过

5、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

6、有公司的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

1、依设立方式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向社会募股集资。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发起人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一般而言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依公司股票是否上市为标准,可以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自由流通,非上司公司的股票不得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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